近日,西安咸陽機場海關查獲一起違規(guī)攜帶文物出境案,這批文物不僅數量多,而且時間跨度大、品類涉及廣,成為近年來陜西省最大違規(guī)攜帶文物出境案件。
事發(fā)當天,西安咸陽機場海關在監(jiān)管由西安出境前往日本東京的航班時,當班關員在托運行李圖像中,發(fā)現一件未申報的托運行李圖像存在明顯異常,顯示有大量形狀不規(guī)則的金屬物品,和大量輪廓清晰顯示為碗碟杯盞之類的物品,當事人并沒有提前向海關進行出境文物申報。海關關員隨即要求該旅客前往監(jiān)管現場進行開箱查驗。從中查獲古錢幣、古擺件、茶碗等疑似文物多件。
西安咸陽機場海關旅檢二科 楊國芳:我們將該批疑似文物進行了暫扣,并送到了陜西省文物鑒定中心進行專業(yè)鑒定,認定共有494件為一般文物。
不僅時間跨度大,這批文物涉及的品類也比較多,包括元朝時期的鐵權、明朝時期的青釉碗和銅鏡、清朝時期的白釉碗和青花瓷盤以及漢、唐、宋等多個朝代的各類古錢幣,還有清朝時期日本、朝鮮、越南等國當時的各類古錢幣,都屬于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目前該案件已經移交給海關緝私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西安咸陽機場海關副關長 劉文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走私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給予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
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發(fā)給文物出境許可證,從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口岸出境。(央視新聞客戶端)
責任編輯:崔景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