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周
25歲的林芳大學畢業(yè)已有兩年,如今還在為大學期間借的網貸發(fā)愁。上學期間,林芳每月生活費1200元,可滿足日;ㄤN,但為了和別人一樣買漂亮衣服、化妝品以及外出旅游,她在網貸平臺借了不少錢。到還款日還不上款時,林芳就從其他平臺借款以貸還貸,雪球越滾越大。(7月2日《法治日報》)
在互聯(lián)網時代,網貸平臺更低的貸款門檻、更快的放款速度、更高的可貸款額度,為手頭拮據的年輕人提供了方便。然而,“貸款一時爽,還款兩行淚”,不少年輕人不但為此陷入各種套路,不得不借貸還貸,還長期面臨暴力催收貸款的騷擾、警告甚至威脅。如何解救“困”在網貸里的年輕人,已成為一道社會治理的現(xiàn)實命題。
應該說,部分年輕人陷入網貸泥潭不能自拔,直接源于其不理性的超前消費理念以及理財知識的缺乏。理財知識被稱為“公民實現(xiàn)富裕幸福生活的基礎”,擁有基本理財知識是每個人應該具備的能力。遺憾的是,一些年輕人只知道“用明天的錢消費”,卻不懂量力而行的簡單道理,對網貸平臺精心為其量身打造的“套路”缺乏應有的警惕。同時,基本法律常識的匱乏,又讓一些年輕人忽視了網貸的各種法律風險,一旦無法按時還款,很容易陷入惡性循環(huán),甚至面臨各種法律糾紛和信用危機。
當然,一些年輕人“困”在網貸里,并不能完全由自身“背鍋”,網貸平臺有意設計“套路”、設置“陷阱”也難辭其咎。一些網貸平臺不但在放貸過程中不履行詳盡披露信息的風險提示義務,而且還利用專業(yè)知識不對稱的優(yōu)勢,通過紛繁復雜、魚目混珠的基礎利率、放款利率、罰息利率等利率名稱來掩蓋高利率費用,誘導缺乏金融專業(yè)知識的年輕人貸款。網貸平臺如此掩人耳目的操作,已涉嫌侵犯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嚴重的甚至涉嫌欺詐。
此外,合法借貸資源的不足,也導致部分年輕人涉足網貸。如果正規(guī)金融機構能充分滿足年輕人正常的金融消費需求,讓符合條件的年輕人能夠順利借貸,那么冒著風險去自投“網貸陷阱”的年輕人會少一些。盡管合法借貸資源不足不是導致年輕人“困”在網貸里的主要癥結,但這個因素也應引起相關部門的足夠重視。
網貸不能成為肆意盤剝年輕人的工具,解救“困”在網貸里的年輕人,需要堅持多管齊下、多元共治。
首先,要以普及理財知識為著力點,培育年輕人理性的消費觀,讓他們深知財富來之不易,減少攀比的虛榮心理,自覺養(yǎng)成量力而行的理性消費觀念。
其次,要依法強化監(jiān)管,塑造風清氣正的網貸市場秩序。網貸是互聯(lián)網催生的金融新業(yè)態(tài),客觀上存在相關規(guī)則不足的監(jiān)管短板,相關部門應在用足用活現(xiàn)有法律規(guī)范、依法監(jiān)管的基礎上,針對網貸不斷衍生的各種“坑人”伎倆,不斷完善規(guī)則制度,細化規(guī)范體系,及時回應現(xiàn)實問題,從而以有效監(jiān)管倒逼網貸平臺合規(guī)經營。
再次,要增加合法借貸資源供給。相關部門應以打擊非法網貸“套路”為切入點,完善信貸市場準入、運營監(jiān)管體系,明確行業(yè)準入門檻,健全行業(yè)風險防控機制,積極為年輕人提供規(guī)范化、安全放心、真實透明、風險可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讓真正有需求的年輕人更便利地得到金融支持,有尊嚴也有能力進行貸款消費。(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王雨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