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3·15”,消費維權相關話題再度引發(fā)熱議。
衣食住行、民生百態(tài),無不匯于“消費”一詞。近年來,隨著多方重視和共同努力,我省消費環(huán)境持續(xù)改善。但是,伴隨著消費升級加速,以及消費新業(yè)態(tài)、新模式的出現,消費安全也暴露出新風險。
從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到商品房銷售、網絡購物,再到信用卡糾紛、養(yǎng)老詐騙……一些新的侵權問題擾亂了正常市場秩序,挫傷了群眾的消費信心,成為阻礙消費持續(xù)增長的堵點。
那么,當“買買買”遇上商家的“套路”和“陷阱”時,消費者該如何討回公道?
“要拿起法律武器,積極捍衛(wèi)自身權益!”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趙學玲堅定、明確地給出答案。
3月14日,省法院向社會發(fā)布了一批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我們看到,在牽系民生、社會關注的各個消費領域,法律正成為護航人民群眾合法消費權益的堅實屏障。
遭遇“急難愁”,不吃啞巴虧
攢錢給娃報了培訓班,不料課還沒上完,培訓機構就跑路了,這該咋辦?
2021年6月30日,張某與某教育培訓學校簽訂了《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并向該培訓學校支付培訓費1萬元。此后,張某的女兒在該培訓學校累計上課10課次20小時。
2021年11月初,該培訓學校停業(yè)。因退費問題協(xié)商無果,張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解除合同,責令培訓學校向張某退還培訓費6130元。
“多虧法院幫忙,要不咱做家長的就得吃虧!比缭改玫酵速M的張某感激地說。
消費者的維權之路從來都不是一帆風順的,在以往,選擇吃啞巴虧的消費者并不在少數。但如今,隨著司法服務水平和群眾法治意識的提高,消費者逐漸學會緊握手中的法律武器,選擇依法維權。
據統(tǒng)計,2022年,全省法院共審理各類涉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47152件,其中各類服務合同糾紛案件30520件,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15514件,網絡購物糾紛案件690件,產品責任糾紛案件428件。
“人人都是消費者,消費環(huán)境事關發(fā)展、牽動民生。為了讓大家買得舒心、安心和放心,我們不斷推出便民利民舉措,持續(xù)拓展延伸司法服務職能,努力筑牢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司法屏障!壁w學玲告訴記者,近年來,全省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履行審判職能,將便民和利民作為審判工作服務消費者維權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持續(xù)提高智慧法院建設水平,大力推廣“互聯(lián)網+司法”服務模式,打造立案、調解、庭審、送達全流程一網通辦消費者維權新模式,同時充分發(fā)揮小額速裁程序、簡易程序作用,及時高效化解消費者權益糾紛,大力營造健康和諧的消費環(huán)境,為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芝麻大”的權益,也不能拱手相讓
3月13日,伴隨著一記清脆的法槌聲,一起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案在西安中院進行公開審理。
該案中,兩名分別從某超市買到了價值12.9元和9元過期食品的消費者,在法院的支持下,不僅如數拿回了購物款,還分別獲得了1000元的賠償。
“只要咱依法理性維權,再小的權益都會受到保護。”作為該案當事人的西安市民楊某說。
“民以食為天,但凡涉及食品安全,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案件,我們絕對不姑息。”作為案件主審法官的西安中院速裁審判中心法官高喜平告訴記者,“該超市出售過期商品未能履行法定義務,未能保證其出售的商品符合質量安全標準,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們如此判決,就是警示經營者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線,也激勵消費者勇敢維權!
同日,非法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偽劣卷煙的詹某某,因觸犯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經營罪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10萬元。
“舌尖上的安全”是民生大事,更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凡入口之物,必定要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jiān)管;凡違法之人,必定要堅持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笔》ㄔ盒淌聦徟械诙ネラL韓彥云介紹,為了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陜西法院始終以最強決心、最嚴舉措打擊各類危害消費者安全犯罪,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依法從重處罰,有效打擊、震懾和預防此類犯罪。據了解,2022年,全省法院共審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其他偽劣商品犯罪案件182件,追究刑事責任135人。
高喜平說,作為消費者,應當提升消費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一旦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就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積極維權。只有人人都敢于維權、善于維權,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形成強大的震懾和警示,進而督促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才能筑牢維權共建共治“保護網”,共同營造出安全放心的消費環(huán)境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huán)境。
面對“套路”勿輕信,遭遇侵權敢說“不”
一間小小門店,一句“購物款全返”的“承諾”,竟輕松讓老年人掏出近9萬元的養(yǎng)老錢!
在榆林市榆陽區(qū),注冊了一家保健品店的王某,通過發(fā)放傳單,誘騙老年人到店購買“九鼎黃”“松針”“制氧機”等保健用品,并和老人們簽訂答謝協(xié)議書,承諾購買者預交現金后,可以免費使用相應的保健品,之后他會分期返還預交款。于是,周某等老人信以為真,前后預交了8.6萬余元?蓻]想到,在返還了小部分現金后,王某竟“人間蒸發(fā)”。
“犯罪分子宣稱的免費使用、分期返還,實際上是一種用時間換空間的消費騙局。老年消費者一定要提高警惕,理性消費,不要把自己的養(yǎng)老錢、保命錢送到犯罪分子手中!笔》ㄔ狐h組副書記、副院長王麟說,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老年人注重養(yǎng)生和保健,而誘導和欺騙老年人購買保健品的情況屢屢發(fā)生,輕則導致老年人錢財受損,重則危害老年人生命健康,而且嚴重影響家庭和諧。
老年人是特殊消費群體,由于防范意識弱、信息不對稱、維權能力低等原因,一些不法商家便用忽悠、欺騙等手段給老年人的“錢袋子”頻繁挖“坑”,令老年人防不勝防。但是,這些不法商家短期內獲益的行為一定不會長久,逃不過法律的制裁和被市場淘汰的命運。
消費的“坑”絕不能讓消費者“填”!
為了保護老年人的“錢袋子”,為老年人創(chuàng)造良好的消費環(huán)境,全方位推進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的社會基礎,陜西法院積極開展打擊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開通養(yǎng)老詐騙案件綠色通道,快審、快判、快執(zhí),審理養(yǎng)老詐騙案件42件92人,其中11案13人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判處罰金共計882.5萬元。同時,全省法院開展“三秦颶風”養(yǎng)老詐騙案件專項執(zhí)行行動,共追回財產損失951萬元。其中,漢中市南鄭區(qū)法院于去年5月,在一起涉老詐騙案件中為600余名老年人追回502萬元財產損失。
“積極回應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期待,護航美好生活,是人民法院的職責所在。只有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營造安全便利的消費環(huán)境,才能讓消費者敢消費、愿消費,提振消費信心!蓖貅敫嬖V記者,“3·15”不應是“一陣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千頭萬緒,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而需要做好常態(tài)化監(jiān)督與管理。
3月14日,省法院與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聯(lián)動機制,在消費糾紛多元化解、訴調對接、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等方面加強聯(lián)動、協(xié)同參與治理,推動形成行政監(jiān)管與司法保護的工作聯(lián)動機制,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意味著,陜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機制體制更加完善,消費維權法治環(huán)境得到進一步優(yōu)化,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水平將邁上新的臺階。
消費者越來越懂法,維權機制一天天更完善,可以預見,“3·15”終將成為“365”!
本報記者 陶玉瓊 實習生 王奕楠
責任編輯:李一璠